鄂人公奖〔2009〕18号
关于表彰“湖北省‘三支一扶’
工作先进单位”和“湖北省‘三支一扶’
管理工作先进个人”的决定
各市、州、县党委组织部、政府人事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农业局、卫生局、扶贫开发办、团委,省直各有关部门,在鄂各大专院校:
近几年来,在省委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关怀、重视下,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,深入推进“三支一扶”计划,管理机制不断完善,工作制度不断健全,涌现了一批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,使我省的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,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
为了总结经验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推进工作,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“三支一扶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授予武汉市洪山区人事局等79个单位“湖北省‘三支一扶’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授予王毓娟等80名同志“湖北省‘三支一扶’管理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这次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我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管理、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,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增强做好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我省的“三支一扶”工作推上新的台阶,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1、湖北省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先进单位名单
2、湖北省“三支一扶”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
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“三支一扶”工作领导小组
二○○九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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